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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府辦函〔2021〕31號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茂名高新區、水東灣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工作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茂名市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饋。
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8日
茂名市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推動全市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學技術廳、商務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粵工信園區〔2020〕8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到2022年,工業園區的交通、安全、應急、環保、生活配套等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備,產城融合更加和諧,信息化、智慧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產業耦合發展越來越緊密,資源能源梯次利用更加高效,科學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各省級產業園規上工業增加值、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占所在地比重普遍達50%以上,普遍實現年全口徑稅收超億元。
到2025年,工業園區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明顯提升,普遍實現百億工業總產值新跨越,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茂名高新區(含乙烯廠)工業總產值均超500億元。各省級產業園規上工業增加值占所在地比重普遍達55%以上,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占所在地比重普遍達70%以上。
二、構建工業園區發展新格局
(一)推動園區轉型升級。不斷優化園區產業結構,推動傳統石化產品向高端化升級,向價值鏈中高端攀升,加快推進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鞏固石化產業龍頭地位。聚焦綠色化工、新能源(氫能)、先進材料、生物醫藥與健康、安全應急與環保、電子信息等產業,培育打造支撐茂名未來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推廣共性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標準,大力提升工業園區創新水平,加大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力度,部署建設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組織園區企業進行資源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推行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提高園區綠色化發展水平。支持各工業園區積極申報省特色產業園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茂名高新區打造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逗號前為牽頭部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各區、縣級市政府及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茂名高新區管委會為正文及附表的工作任務實施責任單位,不再逐項列出。)
(二)推動園區向??扛郯l展。堅持向海而興,主動融入“灣+區+帶”產業分工,推動港業城聯動發展,依托現代化深水大港,科學規劃建設茂名濱海新區綠色化工和氫能產業園,加快烷烴資源綜合利用等重點項目建設,打造全球一流的大型烯烴生產基地和新材料產業集群,持續壯大向海經濟,打造沿海經濟帶上的新增長極。依托湛江吳川機場,打造化州產業園,重點發展空港物流等產業,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空港物流業深度融合,高起點推進粵西空港(茂名)經濟區規劃建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
(三)推動制造業進園集聚發展。嚴格遵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禁止引入淘汰類項目,嚴控新增限制類項目,從項目入園源頭上引導制造業集聚發展。貫徹落實省、市關于降低用地成本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發揮規劃引領作用,進一步明確入園項目標準要求,新引進制造業項目應安排在園區內,新建化工項目要進入化工園區或產業集中區,推動化工企業入園進區。促進園區企業“小升規”,落實新上規企業獎勵政策,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
三、優化工業園區發展空間
(四)打造產業發展新平臺。各地要根據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條件謀劃發展特色園區,拓寬產業集群發展空間,大力支持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申報省級產業園,著力建設茂南南方國際汽車產業園、中高茂名高嶺土產業園、信宜南藥產業培育園、高州醫藥健康園、粵西空港(茂名)物流園、電白綠色建筑產業園和各縣域副中心工業集中區等產業平臺。實行工業園區動態管理,將各類產業平臺逐步就近納入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管理。重新規劃不適宜發展工業區域,經申請可撤銷省產業園或調整園區范圍;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撤銷或區位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
(五)推進園區空間整合優化。修編國土空間規劃要為制造業發展留下足夠空間,解決工業園區規模零散、多規不合等問題,推動工業園區集中連片高效開發。各地應劃設工業用地保護紅線,將工業園區的工業用地全部納入保護范圍,新設工業園區須位于工業用地保護紅線內。工業園區專項規劃要銜接國家和省級開發區有關規劃,統籌整合土地利用規模,科學布局工業園區,為制造業發展預留充足空間。鼓勵以省產業園為主體,整合區位鄰近的工業園區,進一步清理、整合、撤銷小而散的各類工業園區,建立統一管理機構、實行統一管理。重新整合工業園區的財政收入、經濟統計可根據歷史按屬地原則分成。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擴園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支持省級工業園區創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科技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統計局、稅務局)
四、提高工業園區產業承載能力
(六)加大園區用地保障力度。用好“增存掛鉤”等土地政策,落實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要求,實現建設用地供應向工業園區傾斜。各地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儲備土地用于保障工業項目用地需求,在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土地用于支持工業企業建設發展。鼓勵園區連片收儲土地,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和省政府相關獎勵。(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
(七)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到2022年,除新設園區或新擴園部分外,全市工業園區實現“七通一平”建設標準。新設園區或新擴園申報時,應按“七通一平”標準提出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明確達標時間要求。規劃建設連接園區內外的快速通道,改善園區周邊交通配套條件。支持園區建設集中供熱、供氣、公共管廊等基礎設施。在工業園區大力推廣工業互聯網和布局5G網絡,支持各地打造“5G+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園區。(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
(八)推進產城融合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7號)精神,將園區及周邊區域生活、醫療、教育、商務、辦公等城市功能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鼓勵各地在工業園區或周邊布局建設“七個一”工程,提升園區配套水平,構建城市生活服務體系,滿足企業與務工人員生產生活需求。各地要研究制定工業園區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具體辦法,保障教育資源供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教育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局、商務局)
(九)配套園區環保設施和提高安全生產能力。建立園區安全生產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設立專門的化工園區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園區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建立園區應急救援隊伍;要全面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治理,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大力推進園區環?;A設施建設,新規劃建設園區必須同步設計、施工、運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管網;現有園區應完善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事故應急池等環保設施,工業污水與生活污水要分質分類處理,確保園區污染物按要求達標排放。各工業園區應定期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和評估,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推動工業園區建設完善固體廢物收集轉運中心。推進園區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2022年前,茂南產業園申請納入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試點,信宜產業園、化州產業園完成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試點驗收。(市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
(十)優化園區營商環境。認真執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降低工業園區內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等生產經營成本,引導制造業企業集中入園發展。到2022年,全市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依托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一門式一網式”服務,承接上級下放或委托(授權)注冊登記、立項、消防、稅務、工程審批等許可審批權限。建立園區用工需求信息平臺,定期召開專場招聘會,解決企業用工困難,爭創示范性就業扶貧基地。支持園區與高校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推進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與園區雙向對接,共建實習實訓基地(中心)、分校區、教學點。推進工業園區公共服務平臺、檢驗檢測中心、公共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孵化器等建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稅務局)
五、推進園區產業提質增效
(十一)實施倍增提升計劃。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找準制約園區發展的存在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實施園區產值倍增計劃和主導產業培育計劃。積極探索“鏈長制”,加大穩鏈、補鏈、強鏈、控鏈力度,推動產業鏈向研發、銷售兩端延伸,力爭五年內實現產值翻番。茂名產業園要力爭進入省“倍增培育庫”。認真落實省政府培育“雙十產業集群”的部署,建立完善“五個一”工作體系,依托各省級產業園區,培育發展綠色石化、先進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與健康、安全應急與環保、現代農業與食品、現代輕工紡織等戰略性支柱產業和新興產業。各地要明確發展目標,圍繞主導產業培育產業集群,至少建設一個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集中度較高、具備產業核心競爭力的省級特色產業園,擦亮區域產業的“金字招牌”。支持各地以主導特色產業龍頭企業或產業聯盟為主體,創建品牌園區、產業與教育融合基地;支持發展工業文化旅游,打造若干條工業旅游精品線路。(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十二)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優化用地配置機制,健全工業用地的產業準入、綜合效益評估、土地使用權退出等機制,實現土地利用管理系統化、精細化、動態化。鼓勵探索使用“標準地”模式出讓國有工業用地。執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建立閑置土地排查、核實、處置、回收再利用的工作機制。鼓勵各地探索出臺工業用地回收再利用辦法,制定公平合理的流轉出讓規則,加大工業用地收儲管理力度。執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鼓勵園區企業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差額。嚴控園區用地“工改商”“工改住”,嚴格規范程序,落實土地審批、公開招拍掛等政策。支持各地在園區內科學規劃新型產業用地(M0)。鼓勵工業園區建設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積極發展“工業上樓”等新模式,提高集約用地水平。(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三)提升招商引資成效。各地要準確定位園區產業發展方向,精準開展招商引資。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要圍繞主導、特色產業,安排專項招商引資工作經費,加強園區招商機構隊伍建設。茂名園、茂南園要對接茂名石化公司擴改,加強綠色石化產業鏈的研究,培育形成上中下游產業緊密結合、大中小企業配套發展的大型石化產業集群;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要深入研究烷烯烴加工和糧油精深加工,進一步清晰產業發展主導方向;各地要依托資源稟賦,發揮產業特色,研究礦產加工、模具制造、食品和農產品加工、中藥材深加工、海產品加工、循環經濟、空港物流、裝配式建筑等產業狀況,建立資源信息庫、企業信息庫、項目信息庫和資信信息庫,力爭招商引資取得新突破。積極對接“雙區”開展招商引資,探索“雙區總部+茂名基地”“雙區研發+茂名生產”等合作模式,積極承接大灣區產業轉移。要積極利用外資,補全產業鏈條,培育壯大本地主導產業。各地要根據不同產業發展特點,完善招商引資項目跟蹤評價制度,定期對已投產項目綜合評價。樹立“制造強市”鮮明導向,實現以園招商、以商建園。(市商務局、招商辦,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建立工業園區發展長效機制
(十四)建立園區“反哺”機制。提升工業園區“造血”功能,支持將收益“反哺”園區發展,激發園區發展內生動力。工業園區土地出讓收入,按有關規定完成政策性計提后,可用于園區滾動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賦予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并設立獨立金庫,形成園區“投入—產出—再投入”的可持續循環發展機制。合理安排省產業園建設專項幫扶資金,重點支持有收益的園區項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十五)鼓勵園區市場化運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機制,進一步拓寬園區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采取投資、聯營、入股、PPP等方式參與園區開發建設運營。引導行業龍頭企業、產業地產運營商等市場主體參與園區土地二級開發,投資建設工業大廈和高標準廠房、公共管廊、雙創空間等,打造若干個市場化運營的“園中園”。支持園區基礎設施申請專項債,加快提升園區綜合配套水平。允許工業園區探索建立市場化薪酬制度,將薪酬總額與經濟發展、稅收增長等掛鉤,并合理控制薪酬上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商務局)
(十六)強化保障措施。各區(縣級市)和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茂名高新區要建立健全工業園區領導協調機制,黨政一把手定期研究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產城融合、營商環境、土地收儲、資金投入等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不斷提升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水平。定期評價各地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工作,評價結果納入市對各地綜合績效評價體系,與用林指標、能耗指標、污染物排放和財政資金等要素分配掛鉤。從2021年起連續5年每年安排資金對發展質量高、招商成效顯著的工業園區予以獎勵。市工信等部門,加強對園區建設檢查督辦,切實推動工作落到實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附件:茂名市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工作任務分工表.docx
主辦: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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