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策原文:關于印發《茂名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滿足自愿繳存人群的住房需求,更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惠作用,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了《茂名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對《辦法》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背景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項惠民制度?!蹲》抗e金管理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都要繳存住房公積金。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就業形勢多元化,非單位在職職工要求加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近年來,國家也出臺了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范圍的相關政策文件,鼓勵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從業者繳存公積金。在此背景下,建立自愿繳存機制,鼓勵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將有利于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滿足自愿繳存人群的住房需求,更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惠作用。
二、制定依據
?。ㄒ唬蹲》抗e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10號);
?。ǘ秶鴦赵恨k公廳關于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
?。ㄈ蛾P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二十二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條主要闡述制定《辦法》的目的及相關依據;
第二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的定義;
第三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的公積金賬戶管理規定;
第四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開戶繳存的基本條件;
第五條至第九條主要對靈活就業人員的信息變更、賬戶設立、匯(補)繳、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額等繳存行為和標準作出規定;
第十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方式、義務及責任;
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主要對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賬戶的封存、啟封、轉移等作出規定;
第十三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銷戶后重新開戶的時間限制;
第十四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的貸款條件;
第十五條至第十六條明確公積金中心對靈活就業人員出現貸后長時間停繳、騙貸等行為時,可采取的處置措施;
第十七條明確靈活就業人員提取公積金按現行提取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明確《辦法》未盡事宜及涉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如何執行的問題;
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二條明確《辦法》的解釋部門、實施日期、有效期。
主辦: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茂名市信息中心
內容及技術支持:南方新聞網
粵ICP備05085994號-1
主辦: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茂名市信息中心
內容及技術支持:南方新聞網
粵ICP備05085994號-1